美国投行FICC业务发展经验及启示

作者: 赫凤杰

摘要:作为美国投行的核心业务,FICC业务具有交易性、数量化、规模化、杠杆化、机构化等五大特征。金融危机爆发以来,美国投行FICC业务全线收缩,业务结构深度调整,产品呈现标准化、场内化趋势,服务对象也逐步扩展到个人客户。中国券商FICC业务正处于起步阶段,受到外部制度性障碍及自身资本实力和创新能力的约束,该业务发展迟缓、贡献偏低。本文结合美国投行经验及中国券商实际情况,对中国券商FICC业务发展提出了六大建议,即产品研发兼顾机构与个人客户、适度运用财务杠杆、广泛使用量化交易、重塑风险管理体系、整合部门架构及择机开展海外并购等。


上一篇:完善我国现行证券市场税收制度的思路——基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视角
下一篇:“营改增”对企业税负水平与公司价值的影响研究

深圳证券交易所  版权所有 ©2013. All Rights Reserved
粤ICP备05012689号